关于第一批“凤凰人才”已完成聘期目标任务人员述职、竞聘等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24日 16:42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凤凰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156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第一批凤凰人才聘期中期考核已初步完成,目前已有部分凤凰人才提前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现对已提前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凤凰人才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后续工作安排 

(一)召开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听取已完成聘期目标考核任务凤凰人才的个人述职报告,1110日前完成。个人撰写述职报告要求:时间不超过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聘期内完成工作及主要成果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等。

(二)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学校学术委员会考核结果。

二、更高层级竞聘安排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凤凰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中规定:“提前一年完成聘期任务,经考核合格者可参加凤凰人才工程其它项目的遴选”。第一批已完成聘期目标的“凤凰人才”可依据申报条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更高层次竞聘: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院部提交经相关部门鉴定的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各院部汇总,汇总表加盖公章与个人相关材料一并报人事处,1026日前完成。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111日前完成。

(二)评议推荐

所在院部学术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本单位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提交人事处,114日前完成。

(四)学校评审

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的申报人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核,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五)公示

学校对审定通过的凤凰人才人选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其他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凤凰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1565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并对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要按要求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凤凰人才”申报表》,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次申报成果起始时间:2016630-2018629日。

3.各院部请于102617时前报送《山东工商学院“凤凰人才”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于1159时前将评议推荐结果报送人事处。报送地点:办公楼905室。联系人:韩程远,联系电话:6903682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凤凰人才”申报表

附件2:院部“凤凰人才”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3:院部 “凤凰人才”评议推荐汇总表

 

                          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 

20181024

 

 

 

 

附件【附件2:院部“凤凰人才”申报人员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凤凰人才”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院部“凤凰人才”评议推荐汇总表+.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