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泰山学者公示考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01日 17:08

近期,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主管部门组织开展2019年泰山学者遴选,根据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和综合论证情况,确定了91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初步人选、200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初步人选、12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拟引进)递补人选。我校教师刘娜教授入选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初步人选。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刘娜教授入选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初步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人选情况如有意见,可向人事处反映(电话:0535-6903758),也可直接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531—51775087,传真:0531—51775084)。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限:2019年7月1日—7月5日。

                                  人事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