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需提交材料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0日 10:18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人事厅下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的规定,通过试讲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证明。请拟聘用人员到山东工商学院网站人事处主页搜索下载《婚育状况承诺书》(计划关系在省内人员填写)或者《婚育状况证明》(计划关系在省外人员填写)。《婚育状况证明》(原管理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加盖计划生育办公章(须加盖调出地县(市、区)级计生委公章),对已生育子女并且子女未满 6 周岁的引进人员,同时要提供《出生统计上报证明》;已达晚育年龄未育者,必须持有是否已领取生育指标的证明。计划外生育者其处分不满三年的不能调入我院。调入教职员工及其家属,要到学校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交接手续,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填写《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纳入学校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范畴。(有2011年以来出生子女的人员,须同时出具《出生统计上报证明》山东省内调动人员须查看是否有山东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管理信息,信息内容是否一致,如信息不一致,由原管理地修改正确后方可。山东省外调入人员,以上证明须由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关系必须在报到时同时提交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并到人事处备案。

 2、体检表。请拟聘用人员到山东工商学院校医院进行综合体检,将体检结果会同其他材料送至我校人事处。

 3、政治审查表。须标明是否参加“法  轮  功”等违法活动。

 4、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尚未取得证书,请到学校研究生处等权威部门开具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写的“专业名称”证明)。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介绍信。

 6、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并于复印件上标注本人有效联系电话)。

 7、心理测试表

 8、就业推荐表或同意调出函。应届毕业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需复印有关档案材料,并需寄来协议书。

以上材料到齐后可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开出调令。

 9、报到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人员注意事项:外省应届毕业的拟聘用人员请将《就业协议书》邮寄至我校人事处;本省应届毕业的拟聘用人员请在“就业信息网”上将本人电子简历发至我校,我校发出要约后请拟聘用人员及时应约,待省人事厅鉴证。报到时请携带1、报到证2、本、硕、博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办理手续,到师资科办理教师岗前培训,到档案科填写干部履历表,到组织部接转党组织关系。

(2)调入人员注意事项:报到时请携带1、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关系介绍信 2、本、硕、博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籍证明(如需调动户口的人员)到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办理手续,到师资科办理教师岗前培训,到档案科填写干部履历表,到组织部接转党组织关系。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韩程远

联系电话:0535-6903682     邮编:26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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