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设师资科、人才科、档案信息科、劳资科、社保科5个科室,人才工作办公室为副处级机构,挂靠人事处。
一、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人事政策;
2.学校人事制度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实施;
3.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及岗位管理;
4.人员补充、调配、年度考核和退出管理;
5.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6.人员薪酬福利管理与社会保障;
7.师资培养、培训及进修等手续办理与服务;
8.人事档案管理及信息服务;
9.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2.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和心理健康普查;
3.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完善教师职业能力发展体系;
4.组织开展学校师德师风教育及培训学习工作;
5.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教师荣誉奖项评选、表彰和宣传展示工作;
6.统筹构建师德监督体系和师德考核评价体系;
7.接收师德师风问题信访举报,常态化开展师德警示教育;
8.完成上级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才工作政策,贯彻落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
2.制定人才引育工作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
3.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博士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
4.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5.人才项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