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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设师资科、人才科、档案信息科、劳资科、社保科5个科室,人才工作办公室为副处级机构,挂靠人事处。

   一、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人事政策;
   2.学校人事制度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实施;
   3.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及岗位管理;
   4.人员补充、调配、年度考核和退出管理;
   5.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6.人员薪酬福利管理与社会保障;  
   7.师资培养、培训及进修等手续办理与服务;
   8.人事档案管理及信息服务;
   9.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2.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和心理健康普查;
   3.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完善教师职业能力发展体系;
   4.组织开展学校师德师风教育及培训学习工作;
   5.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教师荣誉奖项评选、表彰和宣传展示工作;
   6.统筹构建师德监督体系和师德考核评价体系;
   7.接收师德师风问题信访举报,常态化开展师德警示教育;
   8.完成上级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才工作政策,贯彻落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
   2.制定人才引育工作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
   3.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博士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
   4.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5.人才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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