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因私出入境所需材料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02日 09:09

 教职工因私出入境,需先填写附件:《申办出入境证件情况说明表》,学院(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学院(部门)公章,提交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后在附件:《关于同意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签字,然后提交学校盖章方可使用。

附件【关于同意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申办出入境证件情况说明表.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