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
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第三期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的意见》(鲁教人字〔2016〕7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一)省财政支持的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省财政资助1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访学,访学时间为一年(或半年),每人资助10万元(半年5万元)。
1.推荐申报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3年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专业理论扎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2)外语水平须达到《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人员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鲁教人函〔2014〕7号)要求。
(3)身心健康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已接受过“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人员、5年内获得过国家或山东省公派出国留学经费资助人员及正在国外学习人员不得推荐申报。
2.名额分配原则。
(1)资助名额分配主要依据为各高校2017年度专任教师总数和上一年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各高校根据分配的资助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所分配名额均指访学时间为1年,如访学时间为半年按0.5个名额计算。
(2)获批山东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含培育)的高校,在分配本校名额之外可单独申报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教学研究人选1名。2017年度已申报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教学研究人选但未成行的高校,本年度不再安排资助名额。
(3)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可单独申报,不占学校名额,根据申报人数分期分批派出。
3.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各高校根据学校人才工作计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等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等额遴选确定本校推荐人选。
(2)各高校人才工作机构登录rsc.sdedu.gov.cn“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申报”栏目,将本校确定推荐人员的身份证号及姓名录入系统。
(3)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用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rsc.sdedu.gov.cn “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申报”栏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所在高校人才工作机构。
(4)各高校对教师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后于1月31日前提交我厅人事处。
(二)学校自主开展的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各高校要根据本校人才队伍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青年教师研修制度。除省财政资助名额外,各高校要自筹经费,拓展国际访学渠道,建立访学交流平台,提供访学信息和外语培训服务,积极组织本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访学研修,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的高素质后备人才,提升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请各高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国际合作培养选派计划,填写《2018年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选派计划表》(见附件2)。
二、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由各高校自筹经费,自行组织。依据《意见》要求,高校每年选派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量5‰的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其赴国内“211”“985”等高校重点学科领域进行研修,使他们能够及时跟踪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创新意识,更好地发挥学术骨干作用。各高校要研究制定详细的项目选派计划,填写《2018年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选派计划表》(见附件2)。
三、泰山学术论坛
(一)凡拥有泰山学者或者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高校均可申报。每校限申报1个专题论坛,同一专题论坛原则上不连续申报。2017年度获批论坛未举办的高校不得申报。
(二)各高校申报泰山学术论坛要紧密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产业发展方向,结合本校学术科研整体水平、申办学科学术水平及建设情况,要求论坛主题鲜明,申办方案严密、科学、可操作性强。
(三)论坛须同时邀请海外高水平专家及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等国内高水平专家做学术报告。承办高校要积极组织本校青年教师和学生参加论坛活动,同时积极邀请省内其他高校组织相关专业青年教师参加,促进学术资源共享,扩大论坛影响力。
(四)积极发挥泰山学术论坛的品牌效应,依托论坛大力宣传我省人才政策,邀请高层次人才来鲁创新创业。通过举办论坛,成功引进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的,在下一年度申报论坛时给予重点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提高对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进一步完善对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的政策导向,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本校青年教师更新观念,树立终身教育意识,积极参加各类研修、培训,努力营造重视、支持优秀青年教师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访学研修人员完成进修任务后,要对访学进修期间学习、科研、交流及取得的主要成绩做出总结。学校要认真梳理访学人员访学期间及访学归来后取得的成绩,对受资助人员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素质提升等情况进行评估。各项目实施情况将纳入《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作为确定人才工作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省财政资助的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执行情况、实施绩效,以及学校自筹经费国内、国际访学选派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省资助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项目支持和服务。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在学校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青年教师培养。加大项目支持服务力度,形成有利于青年教师潜心钻研、发挥作用、体现价值的服务机制。建立青年教师成长计划信息平台,加强项目信息和数据管理,促进青年教师之间沟通交流,鼓励和支持访学研修人员引进先进课程资源,促进开放、共享和合作。积极探索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共建合作培养基地,形成稳定的青年教师培养培训机制。
(四)提交材料。
1.《2016、2017年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2.《2018年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选派计划表》(见附件3)
3.《2018年度泰山学术论坛承办申请书》(见附件4)
4.《2017年度泰山学术论坛绩效统计表》(见附件5)
上述材料请于1月31日前报我厅人事处。联系人:林相春,联系电话:0531-81676752,电子邮箱:sdgxrc@163.com。
附件:1.2018年度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名额分配表
2.2016、2017年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实施情况
统计表
3.2018年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选派计划表
4.2018年度泰山学术论坛承办申请书
5.2017年度泰山学术论坛绩效统计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1月11日
附件1
2018年度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校 |
分配 名额 |
序号 |
学校 |
分配 名额 |
1 |
济南大学 |
2 |
33 |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
1 |
2 |
山东建筑大学 |
2 |
34 |
山东理工大学 |
2 |
3 |
齐鲁工业大学 |
2 |
35 |
齐鲁医药学院 |
1 |
4 |
山东交通学院 |
1 |
36 |
枣庄学院 |
1 |
5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1 |
37 |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
1 |
6 |
山东师范大学 |
2 |
38 |
烟台大学 |
1 |
7 |
山东财经大学 |
2 |
39 |
鲁东大学 |
2 |
8 |
山东体育学院 |
1 |
40 |
山东工商学院 |
1 |
9 |
山东艺术学院 |
1 |
41 |
烟台南山学院 |
1 |
10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1 |
42 |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
1 |
11 |
山东警察学院 |
1 |
43 |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
1 |
12 |
山东政法学院 |
1 |
44 |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
1 |
13 |
齐鲁师范学院 |
1 |
45 |
潍坊医学院 |
1 |
14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
1 |
46 |
潍坊学院 |
1 |
15 |
山东女子学院 |
1 |
47 |
潍坊科技学院 |
1 |
16 |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
1 |
48 |
济宁医学院 |
1 |
17 |
山东管理学院 |
1 |
49 |
曲阜师范大学 |
2 |
18 |
山东英才学院 |
1 |
50 |
济宁学院 |
1 |
19 |
山东协和学院 |
1 |
51 |
山东农业大学 |
2 |
20 |
齐鲁理工学院 |
1 |
52 |
泰山医学院 |
1 |
21 |
山东现代学院 |
1 |
53 |
泰山学院 |
1 |
22 |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
1 |
54 |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
1 |
23 |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
1 |
55 |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
1 |
24 |
青岛大学 |
3 |
56 |
临沂大学 |
2 |
25 |
山东科技大学 |
3 |
57 |
德州学院 |
1 |
26 |
青岛科技大学 |
2 |
58 |
山东华宇工学院 |
1 |
27 |
青岛理工大学 |
2 |
59 |
聊城大学 |
2 |
28 |
青岛农业大学 |
2 |
60 |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
1 |
29 |
青岛滨海学院 |
1 |
61 |
滨州医学院 |
1 |
30 |
青岛黄海学院 |
1 |
62 |
滨州学院 |
1 |
31 |
青岛工学院 |
1 |
63 |
菏泽学院 |
1 |
32 |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
1 |
|
附件2
2016、2017年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学校(盖章):
项目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
省资助名额 |
已派出数量(含学校自筹) |
未派出数量 |
未派出原因 |
省资助名额 |
已派出数量(含学校自筹) |
未派出数量 |
未派出原因 |
||
国内访学 |
|||||||||
国际合作培养 |
附件3
2018年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选派计划表
学校(盖章):
项目 |
学校专任教师数量 |
省资助名额 |
学校自筹经费资助 |
学校资助经费合计 (万元) |
|
数量 |
资助金额 (万元/人) |
||||
国内访学 |
|||||
国际合作培养 |
|||||
学校资助经费总额 |
附件4
2018年度泰山学术论坛
承办申请书
专题论坛名称:
依 托 岗 位:
申请承办学校:
人事处联系人:电话:
协 办 单 位:
协办单位联系人:电话:
山东省教育厅 制表
年 月 日
填 表 须 知
一、专题论坛名称统一填写为“泰山学术论坛—XXXX专题”。
二、依托岗位:填写本校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按照人名+人才称号格式填写。
三、举办社科类论坛须同时签署学校党委意见并盖章。
四、本申请书为A4纸正反面打印。
五、如无协办单位,相应栏目可不予填写。
专题论坛名称 |
|||||
依托岗位 |
|||||
涉及主要学科 (含泰山学者设岗学科) |
|||||
拟举办时间和地点 |
申请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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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举办天数 (注明学术报告会天数) |
学校配套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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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参加人数 |
海外专家 |
其他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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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 |
青年教师 |
||||
国家杰青、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泰山学者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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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条件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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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组织方案(包括论坛的组织机构、日程安排、学术活动形式、预期成果等,可续页。) |
|||||
三、拟邀请专家学者情况(列明姓名、年龄、工作单位(专/兼职)、职务、学术成就等) |
|||||
四、经费使用预算(须包括邀请外校师生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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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办单位条件简述 |
六、协办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七、承办学校申办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八、主办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泰山学术论坛绩效考核表( 2017年度)
学校:(盖章) 填表人: 办公电话:手机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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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论坛名称 |
邀请海内外专家学者人数 |
举办高水平学术报告场次 |
参加论坛教师人数 |
参加论坛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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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科学与技术 |
小计 |
国外专家 |
国内专家 |
小计 |
本校教师 |
外校教师 |
||||||||||
院士 |
其他 |
院士 |
千人计划专家 |
长江学者 |
国家 杰青 |
泰山学者 |
其他称号 |
|||||||||
1 |
2 |
3 |
||||||||||||||
论坛主要亮点和成效(要具体、翔实) |
注:1、此表由学校人事(人才)部门填报;
2、举办高水平学术报告场次,“1”是指院士作报告的场次“2”是指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泰山学者作报告的场次,“3是指其他
称号的专家作报告的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