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月份工资发放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09日 15:15

关于2018年1月份工资发放情况的说明

各位教职工: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17〕116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施绩效工资后工资结构变化

(一)在职人员

1.保留的工资项目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工资(仅教护人员)。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特贴):幼儿教师、医院护士教龄护龄津贴、纪检部门办案补贴、保卫值勤津贴、保密人员津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等。

改革性补贴:公积金、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取暖补贴。

学校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津贴、“凤凰人才”津贴等。

2.取消的工资项目

省职务贴、地方贴、同城津贴、市交通补贴、增发补贴、岗位津贴、节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第十三月工资)。

3.增加的工资项目

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离退休人员

1.保留的工资项目

基本退休费、增发退休费、教护津贴(仅教护人员)、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取暖补贴、护理费(仅离休人员)。

2.取消的工资项目

省职务贴、地方贴、同城津贴、生活补贴、院内补贴、增发补贴、节日补贴。

3.增加的工资项目

离退休补贴、校内补贴。

二、调整在职人员2018年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烟台市相关政策计算。

三、工资每月10-12日发放一次

发放的项目包括:(1)保留的工资项目;(2)增加的工资项目,其中在职人员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的70%。

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的30%,将在年末考核后依据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及年度考核情况于次年的1月份发放。

以上三项,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徐逢举,电话:6903784。

四、1月份工资扣减除项目

接后勤处通知,扣减2017年7-12月东校区、西校区物业管理费。详见校园网-办公系统《关于核对本校区2017年下半年物业管理费的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后勤处管理科,电话6903643。

五、二类工资卡升级需求

工资卡为二类银行卡的教职工,请及时办理更换为一类银行卡,否则将可能影响个人的工资和报账业务。工资、报销金额超过1万元均无法发放到账。更换为一类卡后请及时到财务处103室3号窗口登记。

人事处 财务处

2018 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