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意见》(院发〔2015〕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现将做好我校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依据
聘用期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真实准确、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分类考核的原则,以《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意见》(院发〔2015〕2号)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采取个人总结与单位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聘用人员聘期内的政治思想情况、履职情况以及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二、范围、时间和结果
(一)范围
本次考核的人员范围是我校第二轮岗位聘用(院发〔2015〕111号)中任期期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及第二轮岗位聘用组织实施后学校新进人员。
(二)时间
1、期满考核工作定于2018年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第二轮聘用期满考核工作日程表》(附件)。
2、本次考核提交工作业绩时间范围:2014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0日期间所完成的岗位任务和取得的工作业绩。
(三)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完成聘期岗位目标的为合格;未完成聘期岗位目标的为不合格。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组,负责学校岗位聘用期满考核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各教学院(部)、各部门成立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
(二)工作分工
1.学校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组,研究决定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各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审核各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小组提交的各类各级岗位考核结果。
2.各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实施办法,负责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人员聘用期满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安排部署
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组召开聘用期满考核工作会议,部署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
(二)材料提交
参加考核人员根据自己所聘岗位向对应的考核工作小组提交材料。
(三)成果认定
各考核工作小组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组织成果认定。
(四)材料公示
各考核工作小组将审核认定后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评议并确定结果
各考核工作小组根据第二轮岗位任期目标,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议,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六)各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报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考核工作小组反映,所在考核工作小组受理异议并进行复核,并在3天内将复核意见进行反馈。反映人如对所在考核工作小组的复核意见不满意,可向人事处书面反映,由学校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组再组织复核。
(七)学校审定。人事处汇总结果报学校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组研究审定。
(八)学校公布考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恪守学术道德。参加考核人员要强化诚信意识,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实事求是的填写相关材料、提供各种证明,并按要求承诺签字。凡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在考核工作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考核为“不合格”等级,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格工作程序。各考核工作小组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参加考核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及证明并进行公示;严格按照第二轮任期目标进行考核评定;严格工作责任、考核程序、时间要求,对于工作不力或出现工作失误而影响考核工作的,学校将给予负责人全校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杜绝参加考核人员向各级领导、相关人员递送个人材料以及以各种名义请客送礼、说情拉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考核为“不合格”等级,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二)聘期内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参加本次考核。
(三)提交考核的所有项目及成果均应署名山东工商学院。其中,科研项目须为聘期内获批的项目,经费按年度实际到位经费计算。
(四)校聘教授(含教学型教授)按照教授四级任期目标考核,校聘副教授按照副教授三级任期目标考核。
(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且聘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管理人员实行双重考核(教师系列人员在设岗的教学院部考核、辅助系列人员在所在单位考核)。
(六)聘期内职称晋升人员按照第二轮所聘岗位进行考核。
(七)本通知相关政策仅用于第二轮聘用期满考核,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日程表
人事处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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