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鲁金监字[2020]75号)要求,现对我校2020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根据上级文件下达学校的指标,我校可推荐人选1名,每个推荐单位(部门)可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
二、范围及条件
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按照《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入选2019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名单的不再推荐。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申报人及工作单位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三)申报人在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战、军民融合、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八大战略中,在引领金融产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创新创业方面,以及在支持疫情防控、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优先推荐;
(四)属于2019年以来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从省外引进的人才,优先推荐。
(五)个人诚信纳税情况将作为重要评定依据,有不诚信纳税记录的人员,不得推荐。
(六)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得申报,其中不在管理期内的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入选者、齐鲁金融之星、智库高端人才等可以申报。
三、推荐选拔程序
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单位(部门)组织上报后,由学校学术评定委员会根据选拔条件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定拟上报人选。
四、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部门)务必于5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9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省厅通知有关要求,严把推荐质量,突出推荐重点,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附件:1:关于2020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申报人员评审表》(推荐人选所在工作单位(部门)
盖章)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0535-6903758
电子邮箱:jiaoshizhaopin3682@126. com
人事处
2020年4月28日
附件【附件1: 关于2020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申报人员评审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