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为加快推进财商教育特色开放式高水平财经类大学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遴选首批“近知学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近知学者”的遴选条件,将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近知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23〕14号)文件要求进行。
2.申报成果起止时间:2016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19日。
3.申报所有业绩成果、称号及荣誉请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近知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填写。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评议推荐: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评议推荐。
3.材料报送:各单位将评议推荐对象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报人事处。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近知学者”遴选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真实性。
2.申报人员要按要求填写《山东工商学院“近知学者”申报表》,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各单位请在3月29日下午5:30前将申报表、评议推荐汇总表报送人事处。报送地点:办公楼903室。联系人:谢连华,联系电话:6703272 。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近知学者”申报表
2.山东工商学院“近知学者”评议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