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因私出入境,需先填写附件:《申办出入境证件情况说明表》,学院(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学院(部门)公章,提交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后在附件:《关于同意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签字,然后提交学校盖章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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